汉中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局属中小学:
根据陕西省政府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实际,市上将组织开展“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2013—2017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及《陕西省教育关于开展“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保办[2016]17号)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引领,以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依托,以“互联网+教育”理念下的深度融合应用为核心,坚持“应用驱动、服务全局,以点带面、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本次示范点创建工作为抓手,力争在我市创建一批学校信息化方面整体发展水平高,某些方面特色鲜明、经验突出的示范校,引领全市信息化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将创建20所左右中小学校“智慧校园”示范点。我市中小学校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基础环境,以教学智慧化和管理智慧化为重点,着力打造集安全监控、家校互动、信息查询、智慧教学和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校园,各县区拟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学校参与申报工作,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出一批信息化发展特色鲜明、经验突出的“智慧校园”示范点。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参加陕西省“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是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省教育厅将于2017年3月启动“智慧校园”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要积极组织、准备本县区、学校示范点申报创建工作。对于被评为省级示范点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给予奖励支持,并对其成功经验在全省予以宣传推广。
2.各县区、学校要积极探索“智慧校园”建设模式,在智慧校园的框架体系、建设内涵、方法支持、技术保障,应用成效、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创新研究。要总结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并在实际应用中有明显效果。
联系人:叶 锐 、宋 喆 电 话:0916—2249069
汉中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