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 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 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 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区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移交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街道办事处处理。
(5)调查取证工作。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并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2、 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不解决与本事故无关的事,做到一事一清,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病历卡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
C、医药费发票原件和费用清单复印件;
D、家长、孩子户口本复印件;
E、家长手写收条。
4、报告程序
1)当事人向班主任、卫生室报告。
2)班主任、卫生室向安保处报告。
3)安保处向校长室报告。
4)校长室向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
5、事故处理流程
1)当事人负责将伤者送卫生室。
2)卫生室或安保处负责将伤者送医院。
3)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 救治(送医院)
发生事故 →
告知家长 → 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 报学校安保处和保险公司
→调查取证 →协商 →起草《协议书》 →支付补偿金
→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理赔